关于评选2023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苏教基函〔2023〕5号《省教育厅 团省委关于组织评选普通高2023年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发挥优秀学生榜样引领带动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面向全校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的正式在籍学生。本次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3名。
二、评选条件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县(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先推荐。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学校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在学校公示栏、网站等公示(5天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上报推荐名单时,应附下列材料:
1.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见附件1,班长、班主任及校长签字)。
四、报送要求
拟申报学生认真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并于3月15日17:00前交至德育处。
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德育处
2023年3月2日
终审: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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