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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苏州附属中学党总支纪检监督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5 09:31: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每年年初向学校党总支和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向学校党支部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
2.在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学校党总支制定规划、分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二)廉政教育责任
3.协助学校党总支宣传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4.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5.督促学校中层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6.坚持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
(三)监督检查责任
7.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8.加强对学校党总支、中层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
9.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与考核,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0.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督促干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11.加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四)制度建设责任
12.进一步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13.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五)查信办案责任
14.完善学校纪检工作和学校党总支会议联动,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5.严格执行举报受理、登记、送阅、审批、办理、反馈、报结等规定。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完成上级信访转办件、督办件。
16.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
17.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有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学校党总支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教育局纪检组报告制度。
(六)执纪问责责任
18.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19.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20.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聘人失察、造成恶劣影响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21.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干部,严肃追究责任。
22.对庸懒散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干部,及时追究责任。
(七)自身建设责任
23.加强学校纪检工作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师生监督,带头纠正“四风”。
 24.依照上级纪委要求组建学校纪检监察网络,由文理支部分别推荐齐芹芹同志和钱静同志担任支部纪检委员。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监督检查能力。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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